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2018年6月批次研究生(含七年制)答辩审批及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各学院应在5月19日—6月12日期间完成答辩审批、学位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工作。6月13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会议决议、上会表决名单及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答辩审批及学位审核工作,应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二)对于报送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不予提交会议讨论,责任自负。 三、质量监督 为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的答辩审批、学位审核工作进行随即抽查。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b73.com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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