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18届非定向博、硕士毕业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现将下一阶段的就业派遣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请各培养单位核对2018届毕业研究生名单,通知和收取就业协议研究生的协议书复印件(已签),或者就业合同副本、人社局相关部门接收函、毕业生就业证明(附件1)等相关材料,并统计研究生就业情况(需审核原件并收取2份复印件,1份学院留存,1份交研究生院)。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就业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签约、达成就业意向、升学、出国、创业、参加公考、报考事业单位等各种去向的结果,收集相关材料。同时,请各单位关注确实没有就业意向、就业困难的研究生,发挥导师及各方力量,及时予以研究生指导和帮助,提供相应就业信息,帮助研究生顺利实现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第一批派遣材料接收时间截至6月7日17:00,请毕业生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就业相关材料递交至各单位(附件2),各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的材料在6月11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将于6月中旬统一至省教育厅办理首批报到证。第一批报到证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一、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更新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的联系方式是毕业生离校后校方与毕业生唯一的联系方式。请2018届毕业生务必及时更新。
二、材料准备(请同学对应下列情况,准备相应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提交第二联(乙方留存)完整复印件,档案接收部门《接收函》(一般为当地人才市场《接收函》,若档案接收部门已在《就业协议书》盖章则不需要提供)。
2.到直辖市就业的毕业生,需凭《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完整复印件和当地的《接收函》办理报到证。如无《接收函》,仍要到该地就业的,可将报到证办回生源地所在城市人事局(需在材料上单独注明人事局名称、地址、电话)。
3.考取各类公务员的毕业生,如果不需要签协议,请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办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函》办理就业报到证。
4.考取博士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需凭借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空白《就业协议书》、《推荐表》三份材料办理调档手续。请下载《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附件3),填写信息提交至各单位。
5.暂无就业意向并且希望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作“待就业”派遣处理办理报到证,报到单位为生源地所在城市人事局。请下载《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附件3),填写信息提交至各单位。
暂无就业意向并且希望将户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请下载《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附件3),填写信息提交至各单位。(建议“待就业”毕业生将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大学所在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注意:按照学校保卫科户籍管理规定,毕业生在毕业后至找到工作前(即户档保留在校期间),户口禁止外借,并且不予出具户籍相关证明。同时研究生院也不出具档案相关证明。
6.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最新要求,请毕业生提交材料时,务必明确并提供以下几项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全而造成报到证无法办理或档案无法正常投递。
a)明确档案邮寄接收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电话
b)明确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地址http://www.nacao.org.cn/,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为9位阿拉伯数字)
c)明确单位行业类别代码
d)明确工作职位类别
三、91JOB智慧就业平台学生填写
所有2018届毕业研究生务必登录91JOB智慧就业平台进行就业信息上报,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到证。需要第一批办理办到证的同学请务必于6月7日17:00前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填写就业信息。后续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务必提前登陆并填写,否则将无法办理报到证和档案转接。(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四、关于改派
1.已办理《报到证》,需改变就业单位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协议的函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
注:根据教育厅最新通知,重办报到证或改签就业单位将收取服务费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学校将预先收取费用,带改派办理结束将提供江苏省教育厅出具的费用发票。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度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满一年或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五、户口办理
第一批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将在领取报到证的同时领取户口迁移证。后续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前往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
六、《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领取
请各单位于6月5--7日工作时间至仙林校区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5室),按照实际毕业人数统一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人事档案必备材料),个人填写结束,班级和学院出具鉴定意见盖章后,请各单位6月13日前按照学号顺序汇总收齐后交回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5室)。
七、关于档案邮寄及后续派遣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学生档案通过中国邮政EMS档案专用渠道投递。第一批档案寄出时间预计安排在7月中上旬。后续派遣及档案邮寄另行通知。
八、关于在职工作人员档案领取 所有在职定向培养毕业生,请提供单位在职工作证明及培养费用缴清凭证,经核查无误后,安排档案领取。
附件1:毕业生就业证明.doc
附件2:各单位就业工作相关负责人.xls
附件3: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doc
附件4:91job智慧就业平台就业信息上报使用手册(学生用户).pdf
b73.com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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