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各单位: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的规定: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员在南京居住7天以上应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居住6个月以上应当办理居住证。南京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共有9大类25项。
现接到南京市公安局通知,为方便在校研究生在南京学习生活,公安机关要为户口未迁到学校且非南京市户籍的在校研究生统一免费办理居住证,一次办理,在校期间都可使用。第一批办理对象为17级居住在我校两个校区的研究生;18级的全部新入学的研究生(除去不在南京就读的学生),请各学院和各单位将17级、18级学生的信息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于2018年10月1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保卫处户籍室,邮箱:957463261@qq.com,电话:85811847。
附件1: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doc
附件2:居住登记信息登记表.xls
学工处 保卫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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